犯组织卖淫罪会受到什么处罚?要坐牢吗?
【摘自: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】 103
一般的卖淫行为不会构成刑事犯罪,只会受到行政处罚,但是组织卖淫和强迫卖淫的行为性质却完全不同,这些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。 组织卖淫罪,是指以招募、雇佣、引诱、容留等手段,纠集、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。
《刑法》中关于组织卖淫罪的条文规定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358条的规定,组织、强迫他人卖淫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有下列情形之一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① 组织他人卖淫,情节严重的;
② 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;
③ 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;
④ 强奸后迫使卖淫的;
⑤ 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、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 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;
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;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;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其他情节。
注意: 组织、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,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。犯组织卖淫罪,并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绑架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
其他帮助行为,例如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、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犯组织卖淫罪的,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,也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这其中有较大的量刑幅度,因此如果涉嫌组织卖淫罪被侦查公诉的,应当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辩护,以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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