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人是否需要坐牢?
【摘自: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】 80
喝酒能壮胆,醉酒逞英雄。醉驾也是醉酒逞英雄的常见现象,很多人无视醉驾的危险性,在醉酒后依然驾驶机动车,导致很多交通事故的出现。一般人知道醉酒开汽车,一旦被交通部门查处到,确认为醉酒驾驶的,即需承担相应的责任。那么,醉酒后开摩托车并撞到人的,那么是否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呢?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133条之一的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处拘役:
1、驾驶者在道路上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2、驾驶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
3、驾驶者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4、驾驶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所以,按照以上的刑事法律规定,醉酒驾车上路撞到人的,其实不管是汽车还是摩托车,只要是机动车就需接受处罚。
然而现实中,有些人以为醉酒开摩托车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,其实该想法错误,只要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l00ml,那么将会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,处拘役,最高可以判处6个月拘役,并处罚金。
同时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醉驾驾驶机动车上路的,交通部门查处到会约束至酒醒,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最后,因为按照我国当前法律规定,只要是醉酒开摩托车上路的,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如果有撞伤他人的,那么将可能承担更重的责任。如果因为这个影响定罪量刑的话,为尽量争取个人权益,及时让律师介入进行辩护是很有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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