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的东西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,辩护律师可做无罪辩护!
【摘自: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】 412
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,范围非常宽广。但是否所有的公私财物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呢?当然不是。因此,辩护律师在代理盗窃案件的过程中,要甄别盗窃财物的类别,如果不属于盗窃罪的对象,会考虑进行无罪辩护或变更罪名的辩护。
1.他人财物和本人财物
从财物的归属和占有情况来看,公私财物可以分为他人财物和本人财物。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当然是指他人财物,即不属于行为人的公私财物,这里的“不属于”是指不属于行为人自己所有或者不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物。
2.动产和不动产
从财物是否可移动并且移动是否会损害价值的角度来看,公私财物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。理论上认为,盗窃罪的对象限于动产,不包括不动产,除非是与不动产可以分离的附着物。
3、有形物和无形物
从财物是否具有实物形态的角度来看,公私财物可以分为有形物和无形物,它们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行为对象。这里的无形物,包括电力煤气、天然气、电信码号资源等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物。具体的行为体现为:
(1)以单利为目的,盗接他人通信线路、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戒者明知是盗接、复制的电信设备、设施而使用的,依照盗窃罪论处。
(2)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,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,以盗窃罪定罪论处。
(3)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、密码上网,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,以盗窃单定罪处罚。
(4)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,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,以盗窃罪定罪处罚。
(5)盗窃油气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,未危害到公共安金的,以盗窃罪定罪处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债权及其他财产上的请求权,是一种权利,而不是财物,所以不属于盗商罪的对象,但是记载这些权利的权利凭证,如股票、债券、支票、汇票、存单(折)、借条等,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。
家属触犯刑法?点击下方的【在线咨询】解决法律问题。天津刑事诉讼团队,专注于刑事案件十余载,为众多犯罪嫌疑人无罪辩护、减刑缓刑。越早委托越有利,电话咨询热线:13642137295
金牌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